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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25-12-11 14:21:34
作者: 濮陽市德銘恩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來源: 濮陽市反虛假信息詐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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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近期,冒充公安機關、熟人類詐騙案件高發,多地老年人被騙,且騙子都是撥打老人家中的座機電話實施詐騙。
案例一
前幾天,清豐縣78歲的李奶奶(化名)正在家中休息,座機電話突然響了。電話接通後對方是一名男性,自稱是其“兒子”,由於其兒子在外打工,不經常在家,對方以最近感冒嚴重聲音比較沙啞為由,獲取李奶奶的信任。
之後“兒子”稱自己在外面跟別人起了衝突並將對方打傷,現在對方已經報警,經過公安局的調解需向對方支付三萬元,由於事情比較丟人,不讓告訴別人。
掛斷電話後,李奶奶就去幫“兒子”籌錢,並將準備好的現金交給了一名陌生男子,雙方分開之後,李奶奶給兒子打電話,才得知兒子在工地務工並不知曉此事,發現被騙並立即報案。
案例二
華龍區84歲的王爺爺(化名)在家中接到電話,對方自稱是其“孫子”,對方稱自己犯了錯,現需要5萬元現金。
聽到“孫子”出事,王爺爺很是擔心,立馬準備好了現金,並在當天中午將錢交給了“孫子”派來的人,後打電話向家人核實,發現上當受騙,並立即報警。
1.偽裝身份:
騙子通常會冒充派出所所長、辦案民警等公職人員或家人,借助身份權威性、熟悉性降低受害人警惕心。
2.製造恐慌:
虛構子女打架鬥毆、涉嫌違法或遭遇車禍等緊急事件,誇大後果施壓,打亂受害人判斷。
3.催繳款項:
以“墊付醫藥費、賠償款”為由索要資金,要求現金交付或私下轉賬,規避監管。
4.阻斷核實:
以“保密辦案、避免影響家人前途”為借口,阻止受害人聯系家人或向正規單位求證。
1、接到“家人出事、需交錢擺平”的來電,務必保持冷靜,第·一時間聯系家人本人或當地派出所核實,切勿輕信陌生“公職人員”“家人朋友”等身份;
2.、公職人員辦案嚴格遵循法定程序,絕不會通過電話要求私下轉賬、現金交付款項,但凡涉及此類要求,均為詐騙;
3、若不慎被騙,需留存通話記錄、轉賬憑證、嫌疑人特征等證據,立即撥打110報警,為警方偵辦提供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