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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24-07-11 08:21:07
作者: 小恩-濮陽德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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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依據《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範圍規定》《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管理規定》等規定,切實治理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保護和安全風險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規範開發運營單位個人信息收集、使用和服務行為,保護廣大網民的合法權益,中共濮陽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決定,自2024年7月至8月,對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集中開展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及安全風險專項治理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在濮陽市設立或注冊的法人、其他組織,以及個人建設、運營、管理的APP、公眾號、小程序、SDK 、渠道應用商店(以上統稱“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
(一)違規處理用戶個人信息
1.違規收集個人信息。重點治理未告知用戶收集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範圍且未經用戶同意,私自收集用戶個人信息的行為。
2.超範圍收集個人信息。重點治理非服務所必需或無合理應用場景,特別是在後台運行時,超範圍收集個人信息的行為。
3.違規使用個人信息。重點治理未向用戶告知且未經用戶同意,私自使用個人信息,將用戶個人信息用於其提供服務之外的目的,特別是私自向其他應用或服務器發送、共享用戶個人信息的行為。
4.強製用戶使用定向推送功能。重點治理未以顯著方式標示且未經用戶同意,將收集到的用戶搜索、瀏覽記錄、使用習慣等個人信息,用於定向推送或廣告精準營銷,且未提供關閉該功能選項的行為。
(二)設置障礙、頻繁騷擾用戶
1.強製、頻繁、過度索取權限。重點治理安裝、運行和使用相關功能時,非服務所必需或無合理應用場景下,用戶拒絕相關授權申請後,應用自動退出或關閉的行為。重點治理短時長、高頻次,在用戶明確拒絕權限申請後,頻繁彈窗、反複申請與當前服務場景無關權限的行為。重點治理未及時明確告知用戶索取權限的目的和用途,提前申請超出其業務功能等權限的行為。
2.頻繁自啟動和關聯啟動。重點治理未向用戶告知且未經用戶同意,或無合理的使用場景,頻繁自啟動或關聯啟動第三方應用的行為。
3.賬號注銷難。重點治理未向用戶提供賬號注銷服務,或為注銷服務設置不合理的障礙。
(三)欺騙誤導用戶
1.欺騙誤導用戶下載。重點治理通過“偷梁換柱”“移花接木”等方式欺騙誤導用戶下載應用。
2.欺騙誤導用戶提供個人信息。重點治理非服務所必需或無合理場景,通過積分、獎勵、優惠等方式欺騙誤導用戶提供身份證號碼以及個人生物特征信息的行為。
(四)網絡安全保護義務落實不到位
1.網絡安全存在漏洞風險。存在高風險漏洞不及時修複、被植入惡意程序、未采取安全保護措施等重大網絡安全風險隱患。
2.個人信息存在泄露風險。存在數據境外傳輸行為,發生或可能發生信息泄露、丟失而未采取補救措施,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等行為。
(一)基礎信息摸底排查
市委網信辦將對上述治理範圍內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進行數據采集、清洗、挖掘,建立濮陽市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資產清單。
(二)違法違規線索征集
如網民在使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過程中發現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違法違規問題,可將相關線索舉報至郵箱pywxjb@163.com,我辦將對線索進行梳理核實。
(三)技術檢測評估
對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開展風險及違法違規技術檢測、安全評估、現場檢查等工作,對發現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
(四)依法依規處置
對在專項治理行動中工作敷衍、問題突出、逾期不改或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采取約談運營者、公開曝光、通知下架、行政處罰等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特此公告。
中共濮陽市委網絡安全
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7月10日